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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日,结合我省实际,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、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发出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和农村正常生活秩序》的紧急通知,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全面落实关键措施,迅速开展灾后生产恢复
(一)千方百计抗灾夺丰收。
一是抓紧排除积水。对仍有积水的农田,组织调配各类抽水机械,开足马力尽快排水;对明水已经排除、田间湿度大的地块,指导农民开沟散墒。二是加快损毁设施棚室修复。积极争取财政下达的农业生产恢复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资金,做好高标准农田排灌沟渠清淤,尽快修复井、电、路、渠等田间工程。对受损的温室大棚,全面加固维修。损毁严重需要重建的棚室,提升棚室建设标准。三是抓好田间管理。对没有受灾的秋粮作物,动员指导农民抓好肥水管理,加强病虫害防控,力争多增产;对受灾能够恢复的秋粮作物,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喷施叶面肥和植物调节剂,促进作物生长,力争少减产。四是抓紧组织改种。按照先易后难、免费供种原则,用好农业生产救灾资金,尽快开展种植意愿摸底调查,协调落实种源,做好农机调配,加强技术指导,加快进行改种。五是加强病虫防控。针对田间湿度大,玉米病害可能加重、草地贪夜蛾等迁飞性害虫可能局部偏重发生的情况,严格落实属地责任,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,及时开展应急防治和统防统治,防止发生流行。
(二)全力抓好畜牧业生产恢复。
一是做好排水消杀。对受淹的养殖圈舍、草料机械库房,尽快组织排水排涝,转移畜禽。排水后,抓紧对圈舍、器具、车辆、库房、路面等全面开展消毒消灭病原。二是畅通道路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,尽快恢复养殖场户供水供电,加强圈舍、设施设备、水电线路的排查检修,保障仔畜雏禽、出栏畜禽、饲草料、禽蛋生鲜乳等运输畅通。三是加强物资储备。做好饲草饲料雨淋、水泡检查,及时晾晒与脱毒,对霉变饲草料销毁处理。备足应急饲草料、防水沙袋、抽水机、消毒液等物资。四是及时补栏增养。指导养殖场户及时补栏增养,建立畜禽养殖高燥“安全岛”。五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。强化畜禽免疫,全力做好加强非洲猪瘟、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、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,科学研判预警,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,严防“大灾之后有大疫”。
(三)强化渔业渔港救灾减灾。
一是做好防汛预警工作。提前加固维护渔港设施、堤坝和渔业养殖设施,尽量减少次生灾害发生。二是及时修复渔业设施。抢修加固塘口堤坝、养殖池埂、进排水渠等设施,对溃口进行临时拦阻,减少损失。指导渔民申请灾后保险赔付。三是做好灾后生产恢复指导。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服务,保证技术人员到受灾坑塘进行现场指导,帮助渔民尽快调节水质、清污消毒、科学投喂,及时检查评估养殖存塘情况。四是强化病害防治。加强监测和健康检查,掌握水质演化趋势,分析发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;及时打捞病、死的鱼类和其它杂物,并进行无害化处理。五是统筹调剂鱼苗鱼种。对逃逸比例不高的池塘,尽快投放鱼种进行补充,对存塘量少的池塘,考虑并塘,并对空塘进行清理消毒,重新放养鱼种。
二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,保障农村正常生活秩序
(一)抓紧修复农村生产生活设施。抓好因灾损毁厕所修复或重建,可搭建临时厕所解决群众如厕问题,组织人员对化粪池粪污进行集中清运和无害化处理,对化粪池周边进行消杀,确保不造成“二次污染”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修复重建因灾摧毁农村公路、供水、电力、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,满足农民群众正常生活需要。对一时难以修复或不具备修复条件的,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予以保证,并优先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安排建设。
(二)扎实整治农村人居环境。积极发动群众,采取有力有效措施,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,对村庄内外、河塘沟渠、房前屋后开展全面大清洁,彻底清理清除积存垃圾、淤泥、污水、人畜粪便、动物尸体、农业生产废弃物等,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,定点处理。引导教育畜禽养殖场户及时清理溢出粪污,并对场区进行消毒,严禁直接外排和随意堆放。引导群众及时拆除危房,清理私搭乱建,治理残垣断壁,避免次生灾害发生。开展村庄环境消杀和除“四害”活动,铲除病媒滋生环境,从源头上预防疫病传播,确保“大灾后无大疫”。
(三)切实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。加大对重点区域、重点时段的排查力度和频次,组织力量及时打捞收集处理死亡畜禽尸体。按照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》的要求,因地制宜采取化制、深埋等多种方式及时处理,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污染环境。对死亡畜禽发现、收集、处理等场所和运输工具,按照规范要求,开展消毒、清洗,防止病原扩散。
三、开展精准帮扶,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
迅速组织开展精准摸排,逐村逐户摸查脱贫产业和农户受灾情况,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,要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监测。对洪涝灾害导致脱贫户作物绝收、畜禽死亡等损失较重的,要制定“一户一策”帮扶办法,及时开展“一对一”指导服务,帮助抢收补种、补栏增养,协调落实农业保险赔付,弥补因灾损失。强化精准帮扶,针对脱贫产业受灾情况,支持修复灾毁帮扶车间、光伏扶贫电站、休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设施,加快受灾停产项目恢复生产。推进精准对接,及时组织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、电商、批发市场与灾区开展对接,启动畅销绿色通道,开展农产品消费帮扶行动,防止出现农产品“卖难”。
四、发挥村级组织作用,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,积极协助做好农村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发挥好村“两委”、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作用,组织动员红白理事会、农民合作社和广大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。充分利用乡村广播站、互联网、短信微信、明白纸、标语标牌等方式,广泛开展宣传教育,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接种疫苗,倡导勤洗手、戴口罩等文明行为,不断提高农民群众防疫意识。配合有关部门动态掌握农村地区人员流入流出情况,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。从严落实疫情防控规定,强化宗教活动、聚集性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管理。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抗灾救灾工作保障
全省党委农办、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,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责任担当,抓细抓实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。进一步细化完善抗灾救灾工作预案,落实好各项抗灾救灾措施,着力抓好种子、肥料、农药等物资调剂调运,积极争取、及时下拨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资金,严格救灾等资金的管理使用,对贪污、挪用、截留、挤占救灾等资金的,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。
文章来源:河南日报农村版